六、市民在交通场站、桥洞、公园及街面场所等,如发现流浪乞讨等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或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
七、全面加强公共交通管控,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严格实行测温、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八、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对封控区、管控区有就医需求的,安排专车送至黄码医院。
希望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理解、支持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坚强防线,携手同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