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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坚决杜绝发“疫情财”!(2)

五、企业要规范套餐、盲盒类商品销售。通过套餐、盲盒形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明确告知消费者套餐商品的品种(品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信息,盲盒商品难以确定具体品种的,应当告知其中可能包含的品种。应当合理设置套餐、盲盒商品的价格,确保套餐、盲盒商品的销售价格(除包装、配送等非商品费用)不高于相关商品在同一渠道公开销售的价格总和。应当合理配置盲盒内的商品类型和数量以便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基本生活需求,不得趁机利用盲盒销售形式清除库存积压商品。为避免引发消费纠纷和争议,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谨慎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商品。

六、企业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依法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查监控,及时优化系统及规则,加强合规宣传,严防平台内经营者实施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坚决杜绝平台内经营者发“疫情财”情况出现,及时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

七、企业要加强对外卖等电商平台配送骑手的管理。加强对平台内骑手的管理、培训和引导,完善平台规则,规范外卖配送服务。平台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强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加强疫情管控期间的骑手出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严把骑手注册审核关,严格发放通行证明,严格按照本市防疫要求组织骑手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及时提供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并落实基础防疫消杀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等,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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