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安宁疗护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我委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等技术性文件,指导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加大老年护理,包括安宁疗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实践行为,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立法涉及具体内容的建议。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实施“尊严死”,即在疾病终末期患者弥留之际不再采取过分的延命治疗,采用安宁疗护给病人以临终关怀,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世界,从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也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其中一些内容可以通过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得以实现。但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我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您提出的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的目的、明确“无效医疗”概念、严格限制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审批和许可程序、严格限制实施者等相关具体内容,对于推动安宁疗护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委将在相关工作中研究借鉴。
(二)关于开展死亡教育科学讲座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相关健康知识科普宣教,2020年,我委组织制作包括“生命教育”主题在内的12个系列、63个老年健康科普视频,并在8月24-30日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期间,通过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部分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更加注重发挥殡葬工作文化传承和精神慰藉的内涵,从维护逝者尊严向临终关怀、生命教育等方面适度延伸。如在清明节期间举办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体验日,让人民群众走进服务机构,在体验生命文化教育的同时,引导群众科学认识死亡,社会上也出现了提供临终关怀的志愿者组织,为临终患者和家属提供心理精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