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
通报称,经查,刘立在任鸡西市恒山区、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六大纪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吸食毒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公权私用、滥权妄为,索取巨额财物,大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长期组织、参与、纵容家族黑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涉嫌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徇私枉法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据公开资料,刘立生于1965年3月,鸡西本地人,在当地检察机关工作数十年,曾任恒山区、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升任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2010年1月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14年7月退休,去年10月落马。
而2010年至2014年间,赵国军、刘立均担任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除此之外,曾于1999年至2011年间先后担任过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等职的刘锁星也于今年10月通报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