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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霸陵发现背后:6件陶俑曾被拍卖(5)

咸阳中院一审查明,孟经建先后实施盗掘古墓葬四次,其中两次犯罪地点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其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作用,系主犯;其又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四次,且数额总计达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2019年7月17日,咸阳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孟经建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并对其违法所得283万元(已缴纳198.95万元)予以追缴。孟经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被陕西高院驳回。

薄太后南陵及外葬坑卫星图

这批盗墓贼中,获刑最重的为张小彦,法院审理查明,其先后实施盗掘古墓葬八次,其中两起犯罪盗掘地点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并在一起犯罪中盗掘出珍贵文物。其系盗墓团伙主犯,又系累犯(曾因盗窃获刑五年)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张小彦被判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482.3万元(已缴纳19.83万元)予以追缴。

此外,汉文帝刘恒母亲薄太后的陵园也曾遭盗扰。不过,该案与上述系列盗墓案无关。

薄太后南陵为图下红圈处,右上标红处为汉文帝之妻窦皇后陵,左上标红处为江村大墓(汉文帝霸陵)。

2016年9月4日至9月6日期间,肖强、刘开明、杨彬、赵朋、段肖立携带洛阳铲、探杆、钢钎、铁锨等盗墓工具,乘坐薛国强驾驶的白色金杯面包车多次来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薄太后陵陵园内,由肖强、刘开明、杨彬负责实施盗掘,由赵朋、段肖立负责望风,先后从薄太后陵的丛葬坑盗掘出彩绘男立俑、彩绘女立俑等文物108件,彩绘陶俑头、彩绘跽坐俑等文物49件。后肖强等人将上述盗掘的文物藏匿于刘琦在雁塔区某甲村租赁的民房内。9月6日21时许,刘琦在该民房内查看盗取的文物后与肖强、刘开明等人约定以每件3000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收购并将部分文物用车辆拉走。次日,刘琦将该批文物运至其位于高陵区的家中存放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事实上,在当日9月6日凌晨3时许,警方便接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称有人在雁塔区某甲村藏匿文物。接警后,警方遂展开调查破获此案。

江村大墓外葬坑出土文物(图自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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