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说,不少公司实行的工资信息保密做法是“舶来品”,成为一些公司管理领域的“潜规则”,虽然没有被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明文禁止,但与劳动法律精神不符。
专家提出,工资信息管理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应该通过民主程序由企业规章制度作出规定,外界不宜进行过多干涉。但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有效,应该予以合法性与合理性检查。我国在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时,应加快完善基本劳动标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企业工资、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对企业工资信息制度进行顶层设计,为企业工资信息管理提供明确制度指引。
薪酬保密大行其道
与劳动法精神不符
12月2日晚上,在位于北京市四环外的一栋写字楼里,记者见到了两鬓微白、穿着黑色羽绒服的陶先生。陶先生40岁,大学本科毕业后即到北京工作,已经在京打拼了16年,在北五环外买了房,有两个孩子。
工作以来,他换过五六家单位,去年入职一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成立不到10年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从事业务管理。
入职时,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明确告诉他:同事之间不允许讨论工资问题。
在这一年多里,陶先生身边没有出现、也没有听说过谁询问或讨论工资的情况,“实际上,大家都挺忙的,职场关系也比较冷漠,技术部门还经常加班,大家都不怎么在一起聊天”。
同样40岁上下的郑晓迪(化名)的前东家也不允许员工之间讨论工资。
郑晓迪毕业于北京一所理工类大学,硕士学历,曾在一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跨国企业里从事技术工作多年,去年离职。
他记得,公司没有跟自己签订过单独的薪酬保密协议,但员工手册中有相关内容,要求大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