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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假延至60天 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2)

在保护妇女就业权益方面,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会或职工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就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假期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开展协商。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按北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条例修改后,还调整了独生子女父母保障措施。将北京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明确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北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原标题:北京修订计生条例:生育假延至60天;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责任编辑:李妍彬 CN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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