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贪官被留置后自己都惊叹:我居然收了这么多钱!(3)

面对围猎主动出击疯狂敛财收受财物共计5431万余元

2000年,邹明勇从内江市政府办公室调回资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在一次饭局上,他认识了资阳某公司老板余某,二人相谈甚欢。

此后,余某经常请邹明勇吃饭,二人的交情日渐加深,常一起到酒吧、会所等高档场所消费。

邹明勇自认为和余某关系很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

2010年,邹明勇当上安岳县县长后,余某认为自己赚钱的机会来了。2011年上半年,余某找到邹明勇,请求他帮助协调项目。余某虽没有明说回报细节,但邹明勇知道他的办事风格,便爽快地答应了。之后,邹明勇找到时任分管城建工作的县领导,顺利帮余某争取到安岳县某安置房小区和高速路连接线道路两个总投资5亿多元的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余某准备送给邹明勇300万元感谢费,经过几番试探,

邹明勇明确表示钱少了,拒绝了他的“好意”。

考虑到以后项目推进还需要邹明勇支持,余某便与合伙人商议,决定送给邹明勇以上两个项目总利润的20%,待项目结算后支付。2013年2月,余某等人约邹明勇在成都某餐厅吃饭,席间向邹明勇提出上述想法,邹明勇表示同意。

2015年,高速路连接线道路项目竣工验收,但安置房项目尚未完工,无法确定利润,余某等商议后决定

按项目估算利润5000万元为标准,再以事先约定的20%比例支付邹明勇好处费1000万元,邹明勇对此表示认可,

双方约定在获得项目全部投资回报后进行支付。

2018年8月,两个项目投资款项及回报拨付完毕,余某向邹明勇提出支付约定的好处费,并提出两种方案,一是直接送予现金1000万元;二是将这1000万元继续投入余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可随时支取本金并保底送予银行同期利息。邹明勇思考后决定将这1000万元投入余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继续生利。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