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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邢孔泉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2人获死刑

原标题:海南乐东邢孔泉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2人获死刑

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邢孔泉等人涉黑犯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

主犯邢孔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等7宗罪,另一名骨干成员陈运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5宗罪,数罪并罚,一审决定对其2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的刑期。

经审理查明,20世纪80年代末,邢孔泉、刘某刚等人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抱旺村结拜兄弟,对外号称“十兄弟”,并逐步形成以邢孔泉为首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991年至1995年,该组织利用非法影响,通过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垄断抱旺村周边冬季瓜菜收购生意。1997年,时任抱旺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的邢某聪安排邢孔泉成立联防队,由邢孔泉担任联防队副队长。1997年至1999年,该组织以联防队名义私设公堂、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聚敛钱财壮大实力。1999年,该组织成员纠集他人将吉某某故意伤害致死。2005年后,邢孔泉与蔡某天利用该组织非法影响,非法开采河沙、经营老爸茶店和酒吧,非法获取经济利益57万余元,用于维系组织的运行、发展。2010年,在望楼河砂场聚众斗殴案中,陈某帅与陈某召被该组织成员枪击致死。

法院认为,该组织人数较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为维护其非法利益,确立非法权威,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18起,违法案件5起,共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给乐东县抱旺村及周边地区的群众造成了极大心理恐惧,大量受害群众不敢举报。2010年,邢孔泉利用该组织的势力及影响,通过贿选当选抱旺村委会主任,安排多名组织成员进入村、队任职,把持基层政权直至案发,其间,又当选县人大代表,将非法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抱旺村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的经济、生活秩序。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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