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国家卫健委通报16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7)

经查,系存在伪造及篡改数据、未经通讯作者及其他作者同意署其名、委托第三方代投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

1、南京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撤销沈飞博士学位,暂停第一附属医院通讯作者陈亦江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2、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江阴市人民医院给予沈飞行政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5年。

十三、江苏省江阴市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方铭为第一作者,发表于THE ANATOMICAL RECORD杂志的论文“Alpinumisoflavone Inhibits Tumor Growth and Metastasis in Papillary Thyroid Cancer via Upregulating miR‐141‐3p”

经查,系由第一作者方铭私自投稿,存在伪造邮箱、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江阴市人民医院及南京医科大学及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撤销第一作者方铭博士学位,取消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等资格8年(涉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合并处罚);暂停导师刘煜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收资格3年。

十四、江苏省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原检验科许飞为通讯作者、无锡市中医医院丁忠阳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Physcion 8-O-β-glucopyranoside prevents hypoxia-induced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colorectal cancer HCT116 cells by modulating EMMPRIN”

经查,系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许飞于2017年因其他经济案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无锡市妇幼保健院于2018年将其开除处分。无锡市中医医院对丁忠阳做出如下处理:科研诫勉谈话,追回发放的科研奖励,取消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各类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5年。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