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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2.99亿!税务部门依法对郑爽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3)

为启动《倩女幽魂》制作

北京文化拿出封神“股权”

在北京文化2019年4月底公布的2018年年报中,已将《倩女幽魂》确认收入3.58余亿元,该剧是上市公司2018年业绩的第一大贡献来源。

图片来源: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

图片来源: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北京文化彼时已将真金白银的3.58亿元落袋为安。按照合约,买方的款项是分批支付的。“开机30个工作日左右,支付30%,第二次开机支付20%,第三次拿到首轮(电视台)播放通知后支付30%,播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再付20%。”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为了让项目启动,投资方北京文化需要先进行垫资。“北京文化拿出了部分现金,还拿出《封神》1%的股权和郑爽签订了合同,等于郑爽投资入股了《封神》项目,以此来抵消部分片酬。”知情人士透露。

根据张恒公布的视频和语音,郑爽在《倩女幽魂》中的片酬谈到了1.6亿元,并且后来采取了开公司收款的方式分散片酬支付渠道,其中包括4800万的片酬合同,和超1亿元投资郑爽科技公司的投资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以此绕开片酬限制和相应税收。

超1亿的片酬最终埋下了隐患,无论是对郑爽,对《倩女幽魂》,亦或对北京文化。

这其中,北京文化扮演什么角色?杜月、周征源代表世纪伙伴与郑爽签的演员合同片酬是4800万,而制作方给投资方报的郑爽片酬预算又在1.6亿元左右,这中间一亿多怎么解释?投资方北京文化有没有尽到核查义务?这些都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也是上市公司应该解释清楚的。

“此外,现在千夫所指的1.6亿片酬,到底是不是全部给了郑爽?牵头签署郑爽4800万片酬的两个制片人杜月、周征源有没有从中牟利?”原世纪伙伴重要知情人表示,“我认为,阴阳合同的核心制作人和执行人,既害了郑爽、又害了北京文化。”

对于上述知情人士的指控,4月29日,每经记者拨打周征源、杜月的电话向二人求证,他们均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每经记者也向北京文化董事长宋歌发去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宋歌图片来源:北京文化官网

宋歌图片来源:北京文化官网

4月28日晚间,每经记者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张恒,欲进一步了解爆料的原委,张恒短信回复每经记者:“我博文里已经写很清楚了,那就是我的初衷,感谢。”

图片来源:张恒微博

图片来源:张恒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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