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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含副市长市卫健委主任等(2)

胡文魁资料图

胡文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夏海晖,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李双明,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杨智聪,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洪谦,广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陈小华,广州市荔湾区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毕锐明,广州市荔湾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林隽,广州市荔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余方海,广州市荔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顾伟星,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顾湘,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王增光,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陈志峰,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蔡顺水,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李浩,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二级调研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邹剑曾,荔湾中心医院党委书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低两级。

吴炜戎,荔湾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低两级。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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