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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军人地位!三部门就国防军事立法答记者问(2)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军人地位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一部全新的法律,它的亮点就是‘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说,这部法律通过专设“军人地位”一章,第一次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军人地位。这部法律还丰富了军人荣誉的内涵,增强了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郭林茂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选择这个日子让法律生效,就是用一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法律,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在节日期间为广大官兵送上一份厚礼。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向东介绍,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立足新时代新特点,积极回应广大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的所思所盼,对安置责任、安置方式、适用条件、待遇保障等做出全面规定,为妥善安置退役军人、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创新发展。

李向东说,我国对参战退役军人一直有特别的优待政策。如,因战致残的退役军人的抚恤金标准,高于相同残疾等级的因公、因病致残的退役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是相同残疾等级中最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这既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的重要措施。”李向东说,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在制定各项优待政策的时候,始终把参战退役军人放在突出位置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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