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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统多人被查:旧粮当“新粮”倒手一次赚20万

原标题:记者观察丨清理粮仓“蠹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黄秋霞

安徽省明光市明光桂花收储库原负责人兼检斤员陈为国虚开结算凭证、虚增重量、虚构交易,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8万元;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在企业经营、岗位调整等方面以权谋私,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370万元……近期各地通报了多起粮食系统腐败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系统承担着国家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的重要任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侵蚀群众利益、造成国家损失、影响粮食安全。有效识别粮仓“蠹虫”的腐败手段,进而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从查处的案例看,虚报粮食数量是主要的贪腐手段之一。据江苏省仪征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周建华介绍,该市15个基层粮站中有14名站长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移送审查起诉5人。当地多个基层粮站在收购粮食时,工作人员故意多扣收购粮食的水分、杂质,甚至通过操作磅秤等来压低账面数字,这样变相多收的粮食便可卖出捞钱。如陈集粮站原站长高时林就通过这种方式14次贪污粮款共计112.22万元。

与之相似,法院查明,陈为国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等手段,自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共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131.4万余元,其中陈为国得款47.4万余元。

“另一种常见的贪腐手段是利用新旧粮的差价做文章。”仪征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干部刘军说,按照有关规定,粮站应定期轮换储备粮,即卖出旧粮、购进新粮,旧粮市价低,新粮市价高,一些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便将旧粮以低价“卖出”,再将其整理、除杂、装卸、过磅后,作为新粮以高价“买回”,原地“转圈”以骗取财政补贴收入。2016年至2019年,该市共有12个粮站参与“转圈”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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