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代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转让国有股权过程中履职不力,造成煤矿资产重大损失。
“纸面服刑”
2021年4月,“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曾公布杀人犯“纸面服刑”15年案调查结果。
巴图孟和,蒙古族,1974年10月31日出生,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苏木萨如拉塔拉嘎查人。
据呼伦贝尔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1992年5月12日晚,巴图孟和与白永春因打麻将的事发生纠葛,巴图孟和拿刀朝对方胸部和右肩捅了三刀。被害人白永春由于心脏破裂,大量流血而死。
案发一年后,呼伦贝尔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巴图孟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宣判之后的1993年9月28日,巴图孟和不但没有投送监狱服刑,反而通过“保外就医”走出了看守所。
据内蒙古政法委介绍,1993年6月,巴图孟和故意杀人案判决生效后,在待投送监狱执行刑罚期间,时任陈旗卫生局会计佟拉嘎(巴图孟和母亲)和时任陈旗人大教工委主任朝鲁门(巴图孟和姑父),通过时任陈旗医院院长韩某山、副院长吴某福开具虚假病情诊断书,先后请托时任陈旗看守所所长齐林、指导员卜玉贵、副所长张洪富,刚卸任的陈旗检察长拉某、时任陈旗政法委书记陈某、陈旗检察院负责人图某和时任陈旗旗委副书记塔某荣,塔某荣打电话要求时任陈旗公安局局长础古兰为巴图孟和办理“保外就医”,础古兰与时任陈旗公安局副政委天某商量后,在巴图孟和“保外就医”审批材料上签字。
2010年6月,巴图孟和请托时任陈旗西乌珠尔苏木党委书记陶道办理入党事宜。陶道授意时任苏木党委组宣委员石某、嘎查大学生村官李某代填代写有关入党材料,隐瞒巴图孟和曾受刑事处罚的事实,在未经党支部培养考察、大会讨论决议和苏木党委集体讨论表决的情况下,为巴图孟和违规办理入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