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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曝光后,县委书记、县长等13人被追责问责(3)

现任襄汾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黎波。对“大棚房”长效监管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沁馨园违法建设“小木屋”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临汾市监委决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现任襄汾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尉文杰,分管执法监察工作。履行“大棚房”长效监管职责不力,对辖区内违法建设问题督促查处不到位,对沁馨园违法建设“小木屋”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临汾市监委决定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现任襄汾县自然资源局新城镇管理所所长邓强。日常巡查工作不细不实,对沁馨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建设问题,发现后不及时查处和制止,对沁馨园违法建设“小木屋”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临汾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另外,襄汾县委、县政府。对耕地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执行不力,对沁馨园违法建设“小木屋”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临汾市纪委监委责成襄汾县委、县政府向临汾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称,襄汾县“大棚房”问题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履行监管职责不认真,开展日常巡查不扎实,对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压实责任、彻底整改,坚决杜绝“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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