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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3亿多参保人,这项医保改革有哪些重点?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题:涉及3亿多参保人,这项医保改革有哪些重点?

新华社记者彭韵佳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这是一次涉及3亿多参保人切身利益的改革。个人账户的“钱”少了吗?个人账户的“钱”能给谁花?为什么自己的“钱”要给别人花?国务院新闻办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出回应。

个人账户的“钱”少了吗?

根据意见,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通过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说,基本上个人账户新计入都会减少,但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降低。

陈金甫表示,个人账户减少并不意味着个人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新的保障机制。新的保障机制保障效能将显著放大,用大数法则化解社会群体的风险。

也有人提出,能不能让政府增加门诊保障的缴费投入?

“不能为了增加福利而竭泽而渔。”陈金甫说,保险部门可以提出给单位多缴费、让个人多缴费,但每增加一笔缴费,相应就会减少从业人员的一笔收入,也会增加单位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个人账户的“钱”能给谁花?

意见明确,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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