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被约谈8天后 这一城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

原标题:被约谈8天后,这一城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

4月16日晚,浙江宁波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通过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等方式,更好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自4月17日起实施。

记者注意到,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扩大限购区域,家庭住房核查范围扩大为宁波市六区

根据《通知》,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

被约谈8天后 这一城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

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或者申请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扩大为市六区。

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宁波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宁波市市六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市六区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