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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爱好者注意!西藏5000米以上不是想上就能上了(2)

四、登山组织方要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体育局批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登山活动。登山者应当在专业登山组织方的组织下,在专业高山向导和协作人员的服务保障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登山活动。

五、登山组织方和登山者在执行《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的同时,还应遵守《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珠穆朗玛峰登山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山峰生态环境。

六、自治区登山队依法加强登山管理,组织登山执法队对全区山峰进行法治宣传、巡逻巡查、安全检查,加强与山峰所在地政府的协调协作,动员山区群众参与山峰巡逻巡查,发现违规登山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七、凡登山组织方和登山者不依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违法违规登山,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将予以通报和进行行政处罚。

(总台央视记者李朕李彭林)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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