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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警处罚严禁逐利执法(2)

按照违反禁止标线违章处理,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该路口的违章摄像头罚款收入或达到1.2亿元,累计扣分超过180万分。

多方发声佛山交警连夜整改

4月12日,该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引发大众关注。这也引起了佛山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派人前往该路段进行调查。

新华社与央视也就此事作出了评论。

新华社称,此事不是一句验收合格就能解释的,一个路段的标识与标线是否真的设置合理,不仅要符合相关的规定,还要经得起驾驶检验,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结果。

央视评价佛山天量罚单事件时称,交通罚款若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会让人心服口服;但如存在标识不清晰等问题,就易引发诟病。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莫让‘天量’罚单再现。

公安部:交警处罚严禁逐利执法

当晚10时40分许,佛山交警部门发布情况通报,称网民反映路段确实存在设计不合理,四周标线、标志不完善的情况,但爆料的违章人数与实际不符。据统计,该路段自2020年3月18日开始使用“电子警察”设备,截至2021年4月1日,累计抓拍到的违章案件约18万余宗,并非网传的62万余宗。

经过佛山交警部门连夜整改,该路段目前已增设虚线,右侧行驶车辆可在安全情况下进行变道,相关路面指引也得到了明晰优化。

处罚并非目的谨防滥用电子抓拍设备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就曾提出过“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的提案。他在调研中发现了4点滥用滥设的情况:

1、有些省市故意在部分平整、空旷道路规定较低最高时速;2、在同一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3、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4、在路边区域停车一律给予违法处罚等。

公安部:交警处罚严禁逐利执法

电子眼、电子警察等道路违法抓拍设备,其设置的初衷是规范行车秩序,记录车辆违章行为,惩戒不守交规的司机,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

而在现实中,有些地方的电子抓拍装置并没有遵循必要性原则,而是以罚款为目的,交通治理懒政,以罚代管,罚款创收,真正成了“敛财工具”。

这种滥设电子设备偏离了最初的执法宗旨,甚至起到阻碍交通顺畅的反面作用。

和讯汽车认为,如果某些标志标线的设置导致该地违章人数超过正常范围或平均值,则说明该路段的部分设置存在不合理性,应以结果为导向判定违法行为并适用处罚,提高接受投诉纠正不当判罚的比例,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维护和改进交通秩序,减少以追求罚款为主的执法导向和处罚方式。

毕竟处罚是手段并不是目的,要在合法和合理之间找到平衡点。

部分内容来源于:虹新闻、网易号码头青年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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