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要划定驿站服务的责任片区,以及基本养老服务责任事项。驿站只要不违反包括“擅自改变设施用途、提供虚假服务流量信息、冒领运营补贴”等在内的问题,就可依法自主开展各类市场化养老服务,支持驿站连锁品牌运营。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驿站的运营主体应该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所有的驿站都应当具备六大基本服务功能。要参照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发展模式和监管模式,发挥街道乡镇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作用,来支持驿站连锁品牌运营。
《办法》明确,北京市各区民政局应指导街道乡镇与驿站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运营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对驿站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优胜劣汰。全面开展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并根据评星等级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通过多措并举,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据了解,《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总台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
12月29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事业的有关情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