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我国初步建立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框架
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出现了金融控股公司形态,但一直没有被作为整体纳入监管。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昨天(24日)表示,我国已初步搭建起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框架,未来将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潘功胜表示,个别非金融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复杂,甚至存在交叉持股、虚假注资、套取巨额资金等问题。为补齐监管短板,今年9月,《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相继发布,初步搭建起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金控公司要持牌经营,实施市场准入。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类和两类以上的金融机构,且具备规定情形的,应当成立金控公司,接受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
潘功胜表示,监管部门将重点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股东资质和资本金来源,要求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规范关联交易;建立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7%,扭转了上半年下降局面。如果说面对第一季度GDP增速-6.8%,大家的情绪是理解,第二季度的3.2%,情绪是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