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2、普查对象需要做什么?
据介绍,此次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工作,分别是摸底和登记。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普查员将逐门逐户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并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3、如何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利?
为了充分保护每个普查对象的合法权利,取得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在保护人口普查对象权利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国家统计局发布消息,根据国务院去年10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5月26日,记者从北京市统计局获悉,根据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今年5至7月开展人口普查市级试点工作。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公告显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