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聆讯来自香港高等法院的民事及刑事上诉案件,对香港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终审判权,并基于《基本法》可聘用如英国、澳大利亚等普通法地区的非常任法官。
这些兼职的非常任法官不得参与终审法院对上诉许可的裁定,但可以参加上诉聆讯,期间终审法院将由首席法官(现为香港籍)、3名常任法官(现为2名香港籍、1名英国籍)与1名非常任法官(包括香港籍与外籍)共5人组成审理法庭。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香港司法机构官网截图
对于里德的声明,香港司法机构发言人18日回应媒体询问表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在7月2日的声明中指出,根据《基本法》,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获任命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他们对香港贡献良多。现时,终审法院共有14名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非常任法官,其中9名来自英国、4名来自澳大利亚,以及1名来自加拿大。
发言人指,随着何熙怡女男爵(黑尔)早前于今年退休,韦彦德勋爵(里德)是现时唯一一名同时是英国现任法官的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女男爵(黑尔)仍然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发言人强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并受到《基本法》的保障。
就香港国安法的执行问题,港区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16日接受采访时也指出,行政长官在指定审理国安案件前需要咨询香港国安委,相信在人选考虑过程中,会考虑到外籍或双重国籍的法官问题,而行政长官则有最终的把关权力。香港司法体系一向重视法官不应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如果法官拥有双重国籍,或曾宣誓向其他国家效忠,出于回避利益冲突的原则并不适合审理国安案件。
“港区国安法”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曾经气焰嚣张的祸港头目开启了“变脸”模式,有人与“港独”割席,有人想“金盆洗手”,有人慌乱潜逃……他们意识到,妖魔化相关立法的行为这次并没有忽悠到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