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交管局提示:未满16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近期,本市接连3起儿童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加之暑假已经临近,市交管局今天发布提示,要求家长们教育孩子,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骑车务必确保安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岁的,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孩子常用的电动平衡车,速度可达每小时20公里,相当于合法的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但由于其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安全性和稳定性远低于电动自行车。一旦平衡车速度过快,操作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摔伤。在此前发生的各类事故中,有不少家长认为,在大人的陪同下,孩子在路上骑行可以保证安全。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孩子对于车速、车距的判断力很差,道路上交通情况复杂,发生事故那一瞬间,谁都无法做出预判。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
骑自行车要确保安全
目前,共享单车的用户中频频出现未成年人的身影,随之也带来了新的交通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提示,骑行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以下通行规定:
1、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右侧通行;
2、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距右边1.5米内)行驶;
3、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4、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5月7日12时许,四川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新村村民周某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不慎摔倒,被路边空心金属护栏刺穿小腿,在消防救援人员的协助下才脱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