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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里的黑老大可“提钱出狱”?官方:围堵“后门”(3)

监狱里的黑老大可“提钱出狱”?官方:围堵“后门”(3)
2020-06-04 00:08:51 政知圈

加强对“以权赎身”监督

早在2014年,中央政法委就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监狱里的黑老大可“提钱出狱”?官方:围堵“后门”

意见直陈,有的罪犯以权或者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

指导意见提到,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中央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省级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但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就提到了这么一段话:

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假暂”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

他说,着重加强对“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点罪犯以及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持续加强对“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的监督纠正

资料|澎湃新闻 新华社 上游新闻 人民网等

校对|罗晶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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