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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全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人均治疗费用1.7万(2)

医保局:全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人均治疗费用1.7万(2)
2020-03-29 12:10:38 央视

Q:截至目前,医保系统共为全国新冠肺炎患者结算、支付了多少资金?被医院收治患者的平均治疗费用是多少?

熊先军:截至3月15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93238人次(包括门诊患者多次就诊结算),涉及总费用103960万元,医保系统共支付67734万元。

全国确诊患者结算人数为44189人,涉及总费用75248万元,人均费用1.7万元,其中医保支付比例约为65%(剩余部分由财政进行补助)。

Q:对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需要使用的、之前未被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与服务,医保系统如何调整报销范围?

熊先军:由于新冠肺炎是一种新的疾病,我们充分考虑到患者和临床需要,对属于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无论之前是否在医保目录中或是否有限定支付范围,均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根据诊疗方案变化,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如诊疗方案中的体外膜肺氧合(ECMO)因对诊疗水平要求较高,费用较为昂贵,之前许多省份未纳入支付范围,在肺炎疫情中医保也予以支付。

Q:对于异地就医的新冠肺炎患者,费用由谁承担?对于确诊患者确诊前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谁承担?

熊先军:按照刚才介绍的“两个确保”政策要求,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或异地患者,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由参保地医保部门与就医地医保部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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