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19年相比,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稳步提升10%,并保持在全国前列。
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50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34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24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772元/人·月、农村为532元/人·月。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实施。广东省各地在收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制订和发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各地制订的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并逐步缩小城乡标准差距。据统计,截至2020年1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0.2万人,其中城镇15.6万人,农村124.6万人。(总台央视记者张莉莉)
原标题:广东发布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新华社长沙7月31日电(记者 谢樱)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湖南省人民政府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决定对湖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进行调整
编者按:1月30日,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王素娟、闫荔医生接受记者采访,讲述了他们在湖北省仙桃市抗击疫情一线的工作情况。以下为口述实录: “我们其实离英雄的标准很远,我们只是医者”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