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十四个省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

十四个省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
2020-01-25 00:03:54 北京青年报

同日,天津市、安徽省、云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贵州省、湖北省、山东省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其中,湖北省在1月22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的湖北省,1月24日中午升级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关键词:
关闭
 

相关新闻

2020-01-24 13:23:4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