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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决定逮捕

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决定逮捕
2020-01-08 10:30:06 正义网

原标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决定逮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正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赵正永简历

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8年11月至1970年11月,安徽省宣城地区水阳乡双丰村上山下乡知青;

1970年11月至1974年10月,安徽省马钢公司修理部机动车间工人,秘书科秘书;

1974年10月至1977年08月,在中南矿冶学院材料系金属物理专业学习;

1977年08月至1979年06月,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物理室技术干部,复查办办事员;

1979年06月至1982年08月,任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团委副书记,马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2年08月至1983年05月,任共青团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3年05月至1985年09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其间: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在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年09月至1988年03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1988年03月至1992年05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1992年05月至1993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副书记;

1993年04月至1998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书记,黄山军分区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98年04月至2000年0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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