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达成了哪些共识?具体内容是哪些?中方对此有什么评价?谢谢。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中美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在几个方面达成共识,包括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
我想强调的是,双方相向而行所达成的上述共识,符合中方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改革方向,有利于保护创新,有利于国外知识产权更多地进入中国,符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实际上,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是我们改革的需要,也是中国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
前不久,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将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相关执法,增强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大家也知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下一步,中方将继续按照既定的步伐和节奏,稳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此同时,落实双方在这方面达成的共识。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能否请详细介绍一下,中方对这份协议的总体印象和评价?谢谢。
廖岷:
谢谢你的提问。对这份协议,刚才已经有同志作了介绍,这份协议是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基础上达成的,历时22个月。这份协议,双方达成的共识包括:一是关于这份协议文本,刚才已经介绍了,包含九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关于美方取消部分对中国输美产品拟加征和已加征的关税安排。
当地时间10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会见正在华盛顿进行新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