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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长江学者”?教育部回应(2)

取消“长江学者”?教育部回应(2)
2019-12-08 01:19:05 观察者网

 教育部网站截图

教育部网站截图

二是会同中央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引导高校领会把握“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树立正确人才观和人才政绩观,杜绝违规引进人才。签署《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公约》,推进建设高校自律约束机制。组织长江学者国情研修,签署倡议书,承诺以自身行动“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师德风范,坚持潜心治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重诺守信、忠于岗位职责”。

二、关于对学科评估、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施行国际评价制,不同专业不做横向评价,尽量去行政化的建议

高校科技评价作为学科评估、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重要方面,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积极推进高校科技评价体系改革。

一是探索国际评价,加强政策引导。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部按照“人才为先、质量为要、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价值导向,首次邀请境外同行专家在数学、物理、化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6个学科试点开展国际声誉调查。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40号),明确要根据学科、类型和人才发展阶段,逐步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注重发挥国际同行评价作用。

二是探索多元评价机制,更好服务机构评估。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教技委〔2014〕4号)等文件,开展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要求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建立合理的科研评价周期,推动建立健全的人才评价标准和科技分类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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