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两条,其实更加重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发表谈话,对香港高等法院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的裁决结果强烈不满。
全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还有,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的表态: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这样直接的批评,非常罕见。
你想想,现在这样关键的时候,香港高等法院这样的判决,是怎样的后果。
更关键的,是这样的判决本身合不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说得非常明确: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一句话,香港高等法院越权了。
国务院港澳办的表态,说得更直接:
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
关键词:公然挑战!
这两篇重磅新闻,指向的都是一个重要问题,香港的司法问题。
大家其实也都看在眼里。在过去一段时间,不断上演的“捉放曹”游戏,实际是加剧了当前的动荡。
所以,最高领导人最近有关香港的重要讲话,其中“三个坚定支持”,有一条就是: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止暴制乱,不仅仅是特区政府、阿Sir们的事,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香港的司法机构,也必须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如果警察辛苦抓捕的暴力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治,那就是纵容了。
现在,香港高等法院又这样判决,不得不说,性质更加严重了。
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也不得不作出强烈反应。
港澳办这次表态,最后一句话还说: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不仅仅是特区政府,司法机构也要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要履职,要承担起责任。
但更意味深长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这句表态: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有的是针对性的办法,而且正在研究!
至于怎么办,相信会非常有智慧有力度。
(三)
三个重磅事件,发生在当前的关键时刻。
窃以为,至少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香港不能再这么乱下去。
更直接一点: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最后,感慨两点吧。
第一点,外国人的看法,也很有意思。
比如,美国布鲁金斯协会高级研究员卜睿哲(Richard Bush),一个很知名的中国通,他就认为,修理风波持续到现在,而且变得更加暴力,是抗议者诉求不合理,而且也根本不想妥协。
“不清楚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他们也许根本就没有一个终极目标。”
这当然是他的观察,但也代表了相当多美国人的看法。
这不就是无法无天胡闹吗!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种规模的街头暴力,放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都不能被接受。
美国能接受吗?英国能接受吗?法国能接受吗?
答案,全世界都很清楚。
第二点,看到一张图片,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是上面这张,应该来自最近的香港。应该是一个所谓的抗议者,正准备扔燃烧瓶呢,哪知道燃烧瓶先烧着了自己的背包。
他反应还挺快,赶紧扔掉了自己的背包;但为时已晚,整个后背都已经被引燃……
燃烧瓶的火唉,那可不是很容易就会扑灭的。
不知道他最终会怎么样?
如果他没有事,若干年后,抚摸着后背的伤疤,不知他又会怎样想?
青岛防空警报 1897年11月14日,德国侵略军在栈桥强行登陆,武装占领青岛。1998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将11月14日定为“防空警报试鸣日”。今天听见这种声音别慌 青岛拉响防空警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