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前表示要去台湾自首,台湾当局在第一时间表示拒绝,并且声称这是港府的“政治操作”,宣扬陈同佳是“被自首”。说实话,很出乎人们的意料。
陈同佳去年2月在台杀了女友后逃回香港,正是他的案子促使港府启动修订《逃犯条例》,并引发了香港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动荡。不过“反修例”风波是后来的事,陈同佳案作为杀人案尚未了结,而且案件的性质变不了。在香港尚未发生“反修例”风波的时候,台湾方面早已发出对陈同佳的通缉令,该通缉令至今有效。香港方面的法律很严格,作为非案件发生地无法对陈同佳杀人案进行调查并宣判,陈同佳愿意去台湾自首,正好与台湾的通缉令对应上了,这当中还能有什么额外的周折吗?
然而在台湾,事情就可以这样“峰回路转”。对陈同佳的通缉令是去年由台湾士林地检署发出的,当时还没有香港的“反修例”运动,案子清楚,台湾方面的想法也很单纯。如今香港政治动荡高热不退,台湾当局被广泛认为从中政治获利不少,而且新的“总统选举”在即,这样的“好形势”万一因为陈同佳来台出现变化可如何是好?这样的算计大概是台当局突然变卦、拒绝接收陈同佳的真正原因吧。
如果陈同佳去台湾自首是非自愿的,即台湾方面宣扬的他“被自首”了,他人到台湾以后一问不就清楚了,台当局届时可以尽情炒作港府利用陈同佳搞“政治操作”的内幕,在政治上再大赚一笔。但看来台当局心里很没底,清楚现在完全从政治角度考量陈同佳案的恰恰是他们自己。
对港府来说,陈同佳去不去台湾自首,这当中能有多少“政治油水”可以算计呢?香港当前的局势已经离陈同佳案最初扇动的“蝴蝶翅膀”离得很远了,港府已经宣布撤回修例,局势往前走了很远,陈同佳无论去不去台湾,怎么判,都很难对香港街头的形势产生什么影响。
在台杀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陈同佳日前表达了出狱后到台湾自首的意愿。台湾士林地检署19日称,因陈同佳已被通缉,不符合自首要件,只能称为“投案”,无法借由“自首”获得刑度的宽减。
香港警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18日在警方记者会上表示,当事人刑满出狱后就是普通市民,有去任何地方的自由。如果他觉得自身有任何安全上问题,可以联络警方,警方会提供合适的措施。
香港《星岛日报》18日报道称,触发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陈同佳案”嫌疑人陈同佳将于23日出狱。报道引述消息称,有牧师劝服陈同佳同意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陈同佳希望台当局不判处他死刑
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系发生于去年的“陈同佳案”。港媒报道称当事人陈同佳将于23日出狱,还引述消息称陈原则上同意到台湾自首,同时不希望被判死刑。
新华社香港10月20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特区政府20日晚发表声明表示,涉嫌在台湾杀人的嫌疑人陈同佳日前表示愿出狱后到台湾自首,这纯粹出于其个人自愿,关于陈同佳“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实
香港特区政府20日晚发表声明表示,涉嫌在台湾杀人的嫌疑人陈同佳日前表示愿出狱后到台湾自首,这纯粹出于其个人自愿,关于陈同佳“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