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申铖、韩洁)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韩洁、申铖)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称税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