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严与罗某某的婚外关系,整整保持了近10年。原本他未曾考虑离婚,因为担心影响自己的前途,但随着同居时间越长,两人越割舍不开。特别是2014年9月,随着刘学严与罗某某的婚外双胞胎儿子出生,他离婚的想法更加强烈。
刘学严向妻子提出离婚后遭到拒绝,为此两人经常“战火纷飞”,婚姻名存实亡。2015年2月,在长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刘学严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5个月后,已经57岁的刘学严与年龄悬殊25岁的罗某某正式登记结婚。
多年来,为了维持情人关系,刘学严可谓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想办法弄钱满足罗某某生活开支、购买房产、开办服装店和化妆店等需求。他不满足于偶尔通过工程基建项目捞“外快”,毕竟不是天天有这样的“好事”。为此,他打起了经商办企业的主意,假借侄女之名注册成立隆阳区兴本微硅粉收购点,利用担任环境保护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向监管的某硅矿企业收购微硅粉,再销售给同是监管对象的某水泥厂,从中牟利。从公司成立直至刘学严被留置,除去成本,他从中非法获利44.42余万元。
此时的他,全然没有了当初受贿时的不安、恐惧,为了所谓的爱,他不惜一切代价,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更加变本加厉,以借为名向建筑老板张某变相索贿300万元。
2014年底,刘学严在担任保山中专学校党委书记负责新校区迁建工作期间,得知学校刚拨付给负责迁建工程的张某工程款,就找到正在住院的张某,对张某说:“我有一个熟人要买房子,想跟你借300万元现金,我做担保。”张某为跟刘学严搞好关系便一口答应,并按照他的要求将250万元打到罗某某的账户上,还取了50万现金给刘学严。刘学严将一张300万元的借条和其女的房产证复印件给了张某。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张常明本应不忘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他却化公权为己用,身居高位后放任妻子、情人“狐假虎威”、以权谋利;秉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念,与熟人、朋友大搞权钱交易
原标题: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拟更新,东方白鹳穿山甲升至国保一级近日一份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征求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意见的函》(简称《征求意见函》)在网上流传,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