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了《贵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01
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02
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03
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