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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保护伞” 近百名涉案民警辅警抱团对抗调查(4)

充当“保护伞” 近百名涉案民警辅警抱团对抗调查(4)
2019-07-02 09:17:34 中国纪检监察报

“室”“组”“市”三联动,刚柔相济、逐一击破、全线出击,24名涉案民警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瓦解了对抗僵局。

打好收官战

对抗僵局分崩离析。在监督检查室直接指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大力配合下,贺州市纪委监委担起深化审查、执纪问责的重担。

贺州市纪委监委深挖细查,查明贺州市八步分局“4所2队”涉嫌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伪造虚假拘留回执、罚没款“大头小尾”,导致众多犯罪嫌疑人应拘未拘、应立案未立案,共截留罚没款194万多元。

建东派出所所长张某峰、城北派出所教导员雷某等10余名民警收受保护费,通过包庇、通风报信、不打击等形式充当“保护伞”。

贺州市纪委监委对充当“保护伞”的民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涉嫌犯罪的张某峰和雷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手软不姑息;对情节轻微、配合调查的,给政策给出路。全案移送起诉2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撤职5人,免职2人,调离公安队伍3人,诫勉谈话10人。

查处一案,整改一片。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贺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公安局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12月25日,市监委向市公安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党委压实主体责任,自查自纠、问责处理。该局立即成立4个调查组开展自查自纠。25名涉案民警主动交代问题,市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贺州市纪委监委指导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及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全面抓实整改;市公安局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开展“以案明纪,从严治警,重塑形象”警示教育。

2019年初,贺州市委专门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分析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保护伞”案件,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本报记者 贝为超 李明鲜)

原标题:194万罚没款被截留的背后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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