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找到了依据,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应依法从严惩处。由此,我给出审理意见: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刘某通过高息借贷获取“保护费”,属违法所得,不应扣减。
最终,法院认定刘某受贿总金额44.61万元,并判决刘某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4年。
作为一个在小县城里出生、长大的纪检监察干部,我经常会面临“亲情”与“纪法”的抉择。
“处分太重了!能不能轻点……”几年前,党员干部何某因挪用公款问题被立案审查。何某与我是旧相识,他几次找到我家,送烟送酒送购物卡,期待我能“网开一面”。“老何啊,你清楚我这份工作的性质。”我拒绝了他的“好意”,多次开导他。后来,他坦然接受了处分。
还有一次,我在办理一个渎职案件过程中收到了对方发来的恐吓短信:“你的父母妻女我都认识。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了我,你也别想好过!”但这并没有让我退缩,在仔细审理了这起案件后,我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规依纪给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意见,并回复对方:“给你的处分依纪依法,你现在应该好好考虑如何反省、改过自新!”
这样的事,在我的工作生涯中还有很多。有人说我认死理、一根筋,不灵活,但我觉得“灵活”恰恰是对工作的不负责,办案就得认“死理”。既然踏上了纪检监察这条路,就不能忘记当时为什么出发。
繁忙的工作使我常常无暇照顾家人,然而妻子却从来没有怨言。她在操持家务的同时也心疼着我的身体,总是想方设法地督促我锻炼。于是,与妻子种菜浇园,与女儿爬山、打球成了我假日里最常见的状态,这使我紧绷的神经得以放松,疲惫的身心得到充电。家人的理解与支持,让我更加精神饱满地奋战在纪检监察工作一线。
时光飞逝,我从“小钟”变成“老钟”,办理了数不清的案件,接触了数不清的对象,却仍然记得办理第一个案件给予违纪者党纪处分,并追回贪污款3万余元时那满满的成就感和使命感。我还会继续走下去,坚守原则、永葆初心。(钟仁强)(刘桂花王雯雯整理)
原标题:办案就得认“死理”
新华社长沙6月8日电(记者阳建)对沙厂越界超范围开采处置不力,对污染防治不作为……湖南株洲市纪委日前通报4起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6名党员干部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