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华为在电信标准(3G、4G到5G,特别是4G和5G以后)中也是标准必要专利的主要持有人之一。这些专利在全球都有申请和注册,包括美国、中国、欧洲以及其他国家。如果在相应国家使用标准、采用标准就要用到这些被授权的专利。
3、《华尔街日报》记者:三个问题:
第一,刚才您讲到从来没有法庭认定华为盗窃知识产权并要求华为赔偿。但是,2007年华为向T-Mobile支付了480万美元,当时的案件涉及机器人盗窃,请您澄清一下这480万美元是什么情况?
第二,您提到没有法院认定华为曾经恶意盗窃知识产权,但是华为有很多涉嫌知识产权盗窃的案子在庭审之前和解了。请问华为在这些庭审之前就和解的案件中是否曾向相关方支付过费用?
第三,今天早些时候,美国法院判决称华为盗窃了美国一个合作伙伴CNEX的知识产权,请您予以回应,谢谢。
宋柳平:第一个问题,从来没有法院认定华为主观恶意盗窃知识产权,并且为此要求华为支付赔偿。这也是很多美国政客攻击和抹黑华为的一个重点。你提到为T-Mobile支付的480万是指合同违约,不是恶意盗窃知识产权。
第二个问题,业界所有全球化公司都会面临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和诉讼。我们认为,知识产权的诉讼实际上是法律问题,应该由法庭来审理,并给予判决,不应当将其政治化。至于你提到的在美国的一些案件,这些案件在和解以后都有相应的联合声明或者对外声明,这些声明讲的非常清楚,我就不再重复了。
关于CNEX的案件,请丁建新回答。
丁建新(华为知识产权部部长):CNEX案件法官还没有给出最终裁决,目前只有一个陪审团裁定,我们昨天晚上刚刚收到,还在研究。陪审团的裁定支持了华为指控案件当事人黄毅仁违反雇佣合同的主张。
ARM终止华为合作 继此前谷歌、英特尔、Qorvo等美系厂商都被曝停止了与华为的合作之后,5月22日,外媒再次爆出,全球最大的移动处理器IP提供商——ARM也已暂停了与华为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