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随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特别是随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
为何要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国家医保局近期表示,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且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此外,还易诱发滥用。
国家医保局也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
国家医保局指出,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逐渐向门诊统筹方向迈进
为何此次没有取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
朱铭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首先,相比于新农合的个人账户金额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运行到今天,结存金额非常大,占整个基本医保基金的1/3。统账结合下的分工是,门诊和小病用个人账户,大病住院用统筹基金。目前很多地方的门诊看病还是完全依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立刻取消,在无法很快建立门诊统筹制度的情况下,将带来一些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张泉)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的解读指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张泉)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的解读指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