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5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5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14日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人民日报北京3月7日电 (记者彭波)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波决定逮捕最高检7日消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