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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放宽落户条件:大专及以上人才即可落户(6)

2019-04-04 22:38:19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十六)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将“市高企”纳入“雏鹰计划”培育工程体系,对新认定的“市高企”每家给予20万元培育经费资助和享受贷款贴息补助。对分别入选“市高企”和“雏鹰计划”的同一企业,只享受一次培育经费资助和贷款贴息补助。实施中小微企业研发后补助并加大补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企业扩大到10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0家,规模以下企业7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七)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大企业采用科技成果支持力度,对我市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不高于成交额5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扩大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的范围,在长三角区域内高校院所和科技平台载体寻求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按现有创新券政策予以支持。加大政府对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八)强化引才育才保障与服务。对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根据纳税规模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的人才名额,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购买首套住房、车牌补贴等待遇。对年度缴纳税收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企业高级技术及高级管理人才,可认定为杭州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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