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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放宽落户条件:大专及以上人才即可落户(2)

2019-04-04 22:38:19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三)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根据全省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部署,落实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的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政策,单位和个人均按0.5%的费率缴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四)降低企业职工住宿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按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标准建设人才公寓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对在杭州年度缴纳税收额5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或高科技企业,允许按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10%的标准建设人才公寓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并可在同一主体不同宗地内进行总体平衡。人才公寓户型标准参照市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标准,只租不售、循环使用,统一纳入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经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五)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科技与工业企业扩大生产性用房,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厂房,提高现有工业用地(不含创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实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零收费。落实国家、省降低电价有关政策,降低制造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其中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对煤改气企业继续实施优惠气价政策,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元以内。对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用气,继续执行居民价格,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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