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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年入12万以上 无须自行纳税申报(2)

2019-02-02 10:58:39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此外,12366提醒扣缴单位,纳税人在单位已经发放了1月份的工资,且扣缴单位1月份已扣缴的税款还没有申报的情况下,纳税人又填报或更新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一情况,扣缴单位要注意,切勿回到1月份申报表的填报界面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菜单按钮。

以免因为获取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申报表重新进行税款计算,从而与之前计算的扣缴税款不一致,影响2月份申报办税的准确性。

为防止误操作,建议扣缴单位使用扣缴端软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的计算后,将可扣除额的数据导出进行备份。若因后续误操作又重新生成了可扣除额,则可以通过重新导入前期的备份数据恢复到以前计算的扣除额状态。

为何单位查不到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有用户发现,在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对此,12366解答称,纳税人完成上述事项后,一般需要3天时间,扣缴单位才能通过扣缴客户端获取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若获取不到,需要查询扣缴单位是否已通过扣缴客户端向税务机关报送了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基础信息时,纳税人身份类型是否选择为“雇员”;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所指定的扣缴单位是否正确,是否确实是自己的任职受雇单位;距纳税人的填报时间是否超过3日。

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扣缴单位应先行向税务机关提交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后,再通过扣缴端软件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错误则需要将该纳税人“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修改为“雇员”。其余只需核查填写的资料是否正确,然后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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