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些人的指责,其实是偏见和恶意。也难怪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此前发飙:有些人习惯于傲慢地采取双重标准,归根结底还是“西方中心论”和“白人优越论”在作祟。
斗争是很考验功夫的。别忘了还有另一个大背景。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阿片类药物滥用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特朗普就曾因此发誓,必要时就该对这些毒贩判处死刑。
中美元首阿根廷会晤后,记得白宫当时的声明中,就有这么一句:“非常重要的是,中国以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姿态,同意将芬太尼指定为一种受控物质,这意味着向美国出售芬太尼的人将受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
中国这样做,美国很感激。
最高刑罚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死刑。
按照中国法庭披露的信息,这个谢伦伯格,犯下的罪行,还不是向中国人兜售毒品,其实是试图走私到西方国家。
一方面,几乎是请求中国要严打类似毒品走私;另一方面,中国动真格最高刑罚了,西方就不自在了?
那不是自己打脸了不是?国际政治还是很有意思的吧。
让加拿大尤其尴尬的是,就在指责中国“随意”判决的几乎同时,有加拿大媒体就披露,就是这个谢伦伯格,2003年和2012年,也是因为贩毒,分别被判入狱6个月和16个月。
因此,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毒贩。
还是再次引述那位加拿大人的评点吧:
作为一个加拿大人,我对他没太多同情。我没有空洞的爱国主义,他是一个毒贩,多少人死于这种阿片类药物……或许,这向那些毒贩发出了一个很好的信号:不管你来自哪里,总有一颗子弹在等待着你!
加拿大没有子弹,中国不能手软。
“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14日晚20时30分许发布通告,法院当天对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原标题:被判死刑加拿大人系惯犯 曾在加国内两次因贩毒入狱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因走私毒品罪14日被中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引发加拿大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