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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官员用贿款美容获刑后忏悔:打扮平淡点比现在强(4)

2018-12-12 10:50:1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追求美没错,但用受贿的钱去美容,实际上是用丑陋行为追求美。”张慧光悔恨地说,“现在想想,粗茶淡饭又如何?打扮平淡一点,享受平淡中的安宁,不知道比现在这样强多少倍。”

追求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样的追求超越经济能力承受范围,能不出问题吗?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张慧光早些从所谓‘有滋有味地生活’中解脱出来,从‘物’中解脱出来,主动廉洁修身,自觉提升境界,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作为领导干部,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

败坏家风,做人岂能有情有义?

在做人这个问题上,张慧光信奉的“有情有义”,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要求背道而驰。在调查过程中,张慧光的两个妹妹及外甥都牵扯进来,一个大家庭、几个小家庭的幸福同时幻灭。

“一方面觉得妹妹实在需要帮助,另一方面也觉得给别人做也是做,给妹妹做一点儿,应该不为过。”张慧光坦言。

她说的“给妹妹做一点儿”,落在工作中,就是赤裸裸地“权为己用”“以公谋私”。2009年,其妹妹张某甲以文浪公司的名义,和北京市旅游局签了《旅客乘车指南》的封底广告,合同金额500多万元。

帮妹妹办事,张慧光也不白忙活。2009年底,她表示女儿要买房,让妹妹“帮着弄点儿钱”。于是,张某甲以张慧光女儿名义在银行存了80万,然后把卡交给了张慧光。而这只是开始,张慧光在市旅游局和文资办工作的7年间,张某甲利用张慧光手中的权力,先后签了2000多万元的合同。作为回报,张某甲先后给予张慧光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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