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越南堪称最希望复制中国出口导向增长模式以赶超中国的后发国家,问题是,1953年新中国完成经济恢复工作之后,印度很快就丧失了在国际市场份额上,相对于中国的原有优势。
从1948年的2.21%(印度)对0.89%(中国)变为1.36%(印度)对1.26%(中国),1955年中国货物贸易出口便超越印度,此后差距一路拉大。同时,它也未能及时抓住本世纪初的外部市场有利时间窗口,2001年为0.70%(印度)对4.30%(中国),2017年为1.68%(印度)对12.76%(中国)。
时至今日,外部市场环境正在发生如此重大变化,印度还有希望复制当年的中国路径消除这样的差距吗?
其实,更可行的路径,早不是复制中国路径与中国零和博弈,而是与中国扩大互利合作。
回顾近20年,中国“入世”是抓住了不可再现的时间窗口。但在当时,国内对此争议巨大。
特别是《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关于补贴和倾销、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WTO成员的保留等条款,本质上可说是不平等条款。这些条款,准许其它世贸组织成员方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12年内可对中国特定产品实施过渡性保障机制,令不少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倍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但承担这几项不利条款的代价,与获得经济增长和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打下“江湖地位”,孰重孰轻,不言而喻。
中国再次走到“以开放促改革”的路口。从国内来看,产业发展日益成熟,以远超世人预期的出色成绩,克服一个又一个掣肘。从国际来看,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与稳定的“缺口”,我们客观上需要不断与时俱进,更大规模地利用国际市场的投入品,来保持国内制造业和其它产业的竞争力。
在更高层次上,我们还需要通过“以开放促改革”,打破长期和平繁荣所不可避免孳生出的垄断性分利集团,遏制其复发,防止其孳生、膨胀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效率日益降低,甚至导致整个社会的日益僵化。
在这样的历史关头,在“第二次革命”40周年之际再出发,我们需要重拾这样的决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