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2017年4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决定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以山东为例,让我们了解一下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办法、待遇支付等。
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缴费办法
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个人缴费可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
各市要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筹资办法、筹资比例和筹资标准。
保障范围
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各市可根据当地保障需求和资金承受能力,低水平起步,科学确定重点保障人群和具体保障项目,并随经济发展和资金支撑能力提高逐步调整。
待遇支付
护理服务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和保障对象个人按比例或按定额分担,对贫困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可按机构护理、家庭护理等不同形式、护理不同等级、提供护理服务不同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原则上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支付标准掌握在75%左右。
各地要积极探索享受护理待遇与个人缴费适当挂钩的办法,强化个人责任。
长期护理险已覆盖约4800万人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宋福兴介绍,
历经两年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在青岛、上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北京、河北等多个省市的非试点区域展开,覆盖人群大约在4800万,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