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詹某所在的下游虚开团伙,专门贩卖海关进口缴款书信息,如进口缴款书号码、税额、填发日期等信息,帮助团伙盗用“海关票”进行抵扣。詹某的海关进口缴款书,主要是找福建人许某购买的。许某在凭祥市经营一家货运代理公司,他利用对代理进出口贸易及报关业务熟悉便利,虚开海关进口缴款书,用于贩卖获利。詹某说,其收购的海关进口缴款书一般是按票面金额的2.3%收的,然后按票面金额的2.35%至2.4%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
专案组顺藤摸瓜,一举侦破了10个同类型犯罪团伙,包括以许某等人为首的2个兜售“海关票”团伙;以廖某、蔡某等人为首的7个虚开团伙和以陈某为首的1个虚开、骗税团伙。这些团伙组织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上下游团伙相互勾结作案,手法隐蔽多变,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和稽核。
——成立空壳企业疯狂虚开。广西凭祥地区的一些报关行及许某控制的外贸公司,负责收集商家进口货物不需要抵扣的“海关票”信息,并以票面金额的1.5%至2.3%卖给深圳的不法中介。随后,深圳的不法中介再按票面金额的2.35%至2.8%,卖给深圳地区虚开团伙。
虚开团伙成立了大量“空壳企业”,以这些“海关票”抵扣进项税款,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根据深圳、重庆、成都等多个下家的需要,开出虚假增值税发票,并以票面金额的5%至5.5%收取手续费。下家们则将这些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这样一整套环节下来,如果最初的“海关票”是100万元,在未扣除前一个环节支出的条件下,报关行赚2.3万,不法中介赚2.8万,虚开团伙则能赚更多。暴利的存在,让虚开团伙不择手段地虚构购销合同、收款收据、业务流程;开设银行账户,虚构支付货款,通过多个公司账户层层虚转资金,最终实现非法获利。
“看看这张9000元的餐饮发票,蹊跷咧。票据时间是23日,附带的用餐时间却是26日。”年初,我参与了对县新华书店的“三公”经费检查。检查中,一位同事寻得该单位在招开教材征订会时虚开发票的蛛丝马迹。